莱伯泰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05: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莱伯泰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 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6,681,402.13 元(其中
本年度使用 75,512,906.57 元),累计利息收入 19,871,811.07 元,累计手续费
17,655.9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7,654,828.47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374,482,075.47
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9,854,155.13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66,826,096.89
四、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扣除本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净额列示) -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845,718.89
六、回购股份使用超募资金 7,009,586.35
七、回购股份超募资金证券账户余额 -
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37,654,828.4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上海”)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
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莱伯泰科天
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莱伯泰科上海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后,公司已办理完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账号:110902115910202)的销户手续,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节余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已办理完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 账 号 : 326660100100638935 和账号:326660100100670013)的销户手续,存放在两个账户内的节余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902115910666 1,652,976.58
东三环支行 11090211597800414 17,000,000.00
北京莱伯泰科仪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6660100100640009 4,487,399.66
器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326660100100773590 48,777,967.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292219100069176 263,617.15
北京裕民支行 0200292214000001395 60,000,000.00
莱伯泰科(天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22911609110201 5,472,867.22
科技有限公司 东三环支行
合 计 137,654,828.47
注: 1) 11090211597800414 账户为 110902115910666 账户的子账户;
2)0200292214000001395 账户为 0200292219100069176 账户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核查报告附表 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 年度公司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如下:
发
行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收益 备注
主 (万元) (万元)
体
结构性存款 1,500.00 2024-01-12 至 2024-01-31 17,178.08 到期已赎回
结构性存款 1,500.00 2024-02-01 至 2024-02-28 25,520.55 到期已赎回
招 结构性存款 1,500.00 2024-02-29 至 2024-03-29 19,664.38 到期已赎回
商 结构性存款 1,500.00 2024-04-01 至 2024-04-22 23,301.37 到期已赎回
银 结构性存款 2024-05-06 至 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