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4-24 16:52:0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UNI-TREND TECHNOLOGY(CHINA)CO., LTD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5年5月6日
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3
附件 1:《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4
附件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
附件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聘请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其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与会股东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八)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 统计表决票,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针对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针对 2024 年度的工作内容,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 3。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73 号),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8,340.3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7,535.92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281,99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44,900 股后为 110,537,09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10,537,097 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人民币 33,165,179.10 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43,702,276.1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8.35%。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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