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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品晶)

公告时间:2025-04-24 16:37:0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何品晶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品晶,196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法国国立桥路学校(ENPC)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在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同济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鉴别与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目前,本人兼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丛麟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历次董事会、列席历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何品晶 6 1 5 0 0 否 2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均对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需表决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与外部审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及时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在专业度方面的评价标准提出建议。2024年度,本人还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完善进行跟踪,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2024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真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本人应参加的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运用专业能力分别对公司经营管理、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协助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等进行探讨与交流,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上,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询问,包括上年度审计风险点和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情况、本年度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及风险应对化解情况等事项,并提出重要风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
在内部审计工作上,本人多次与内审部门负责人就公司内审工作的计划与准备、实施过程、报告与跟踪等方面进行沟通与交流,推动公司通过内审工作发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十分注重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特别是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的当日及前后的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同时还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办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
公司为本人前往现场考察提供了便利条件,从行程安排到人员配合,为本人顺利完成调研任务提供了各项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等重要事项,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4 年度,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
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且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 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重点关注。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 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对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本人与中汇关于 2024 年度审计事项作了充分沟通,认为: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实施公司的审计计划,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要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四)公司内部控制实施
2024 年度,为健全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公司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内控流程进行诊断与优化。本人参与了公司内控流程优化项目相关里程碑会议,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给予了公司多项宝贵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内控流程优化后,公司积极组织开展流程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得各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公司内控体系的具体要求,推动体系的贯彻执行,提高体系的运行效果。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4 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4 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2024 年度,本人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以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通过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报告人:何品晶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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