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22:50:4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则规定,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陆先忠、张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先忠、张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