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2:16:0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自
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组织此次年度审计业务的邀请招标事项,经审慎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候选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无反对
票及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项,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容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按时完成 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报告客观、及时。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以支持审计业务的执行。
2、审计工作方案
容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与公司商定时间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3、审计质量管理
容诚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
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重大审计事项、会计判断问题与相关专业技术部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制定了与解决意见分歧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内部就所咨询问题或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时,项目合伙人将按相关要求与相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或技术支持与专业标准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项目合伙人可以选择向技术支持与专业标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如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风险管控内核会提出复议申请,风险管控内核会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项目组应按最终结果执行,且上述事项未达成一致前不得出具正式报告。
容诚建立危机处理机制,由负责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有关项目合伙人处理因业务而引发的应急事件。在发生投诉和指控事项时,由负责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调查、协调。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就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项目质量复核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对所有重大项目及重要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实施以复核合伙人为主的项目质量复核。对于重大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及重要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在正常委派复核合伙人的同时增加风险管控内核会的审议环节。同时,容诚制定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并且无不良执业诚信记录的项目合伙人执行业务。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容诚已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流程,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执行。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
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进展、重点事项及下一步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
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 2024 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