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1:41:5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其开展的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
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
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
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 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为注 始从事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成员 册会计师 上市公 业 提供审计 情况
司审计 服务
2024 年签署瑞斯康达,宝兰德 2023 年
项目合 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宝兰德、瑞
伙人 薛志娟 2007 年 2009 年 2015 年 2021 年 斯康达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签
署宝兰德、瑞斯康达和中兵红箭 2021
年审计报告。
2024 年签署瑞斯康达,宝兰德 2023 年
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宝兰德、瑞
薛志娟 2007 年 2009 年 2015 年 2021 年 斯康达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签
签字注 署宝兰德、瑞斯康达和中兵红箭 2021
册会计 年审计报告。
师 2024 年签署中兵红箭、工大科雅、威
陈硕京 2020 年 2017 年 2020 年 2022 年 迈斯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
中兵红箭、工大科雅 2022 年度审计报
告。
2024 年签署和泰机电、泰福泵业、新
项目质 安股份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
量控制 梁志勇 2006 年 2000 年 2006 年 2021 年 署和泰机电、华达新材、顾家家居等
复核人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签署华
达新材、顾家家居、南网科技 2021 年
度审计报告。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总部项目评审小组、技术总部、分管所领导的顺序,依次协调决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部门复核、专业技术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根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
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全所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
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注册会计师担任。
(七)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4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 1 次因执业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4 年 3 月华仪电气证券陈述诉讼案件中天健为共同被告,在5%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案件已完结,天健已按终审判决履行义务,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
第九次会议,会同公司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人员独立性、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会同公司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