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智新电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学军-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1:1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学军-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魏学军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
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
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魏学军: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潍坊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流通体制科副科长,潍坊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潍坊证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及股东大会的各次会议,会前认真研读议案资料,就相关问题积极
向公司深入了解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提升履
职能力,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
议和意见。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列席 实际列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方式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魏学军 现场 8 8 全部同意 通讯 4 4
(二)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本人均出席上述会
议,认真负责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本人
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
董事高管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认定核心员工及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等相关
议案,本人均出席上述会议,认真负责的审核议案内容,发表同意意见。相关
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表决权。征集表决权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相关公告已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征集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截至征集期限届满,本人未收到公司股东提交的授权手续。
2024 年任职期间,除公开征集表决权外,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内部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本人认为相关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按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充分,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认真审核议案,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每一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做到会前认
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结项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加强自身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积极参加山东证监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
议外,还对公司经营状况及各项制度履行情况进行了解,对内部控制提出指导建议,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董事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 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学军
2025 年 04 月 23 日

智新电子83721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