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0: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841 号文《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3,986,96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3,459,312.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536,203.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23,109.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瑞诚验字[2024]第 4048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万元,利息
净收入 95.6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82,787.96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82,787.96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82,692.31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5.65
项目投入 D1=B1+C1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5.6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82,787.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2,787.96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6610007880100 42,954.65 募集资金专户
000114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编 30,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
号:202400014254 金购买大额存单
普通定期 30,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 647931778 79,817.19 募集资金专户
江新区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8000001007940 100,008.06 募集资金专户
000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 4305017850360 100,008.06 募集资金专户
谷科技支行 98889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6610007880150 0.00 募集资金专户
000115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 648169127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江新区支行
合 计 - 382,787.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0,00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希朦 黄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