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23: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383号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科磁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科磁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科磁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科磁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科磁业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2,58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87,752,862.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824,827,137.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89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12,580,000.00
减:发行费用 87,752,862.12
募集资金净额(含超募资金) 824,827,137.88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35,874,899.49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02,410,205.49
减:累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660,523.35
减:其他支出 1 1,799,925.79
加: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5,452,484.7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利息 28,777,725.06
项目 金额
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3,311,793.55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53,310,750.4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1,043.15
现金管理余额 310,000,000.00
注 1:其他支出系工作人员误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 179.99 万元置换支付了非募投项目支出
的银行承兑汇票,详见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
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27 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原有募集资金专户的
用途进行了变动,原有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2024 年 7 月 8 日,
为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为募集资金账户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 9 月 6 日,公司为募集资金账户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
为募集资金账户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
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 年 12 月 27 日,因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机构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影视
19636701041413134 1,662,416.2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分行 8110801083441313134 77,106,746.8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86025688267415391 74,541,587.2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741391 945.23
专用结算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736789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