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9:31:46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406号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博医药”)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泓博医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泓博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泓博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泓博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泓博医药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2] 1443 号文同意注册,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 60,00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710,000,000.00 元汇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公司累计支付的发行费用 24,151,561.2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5,848,438.71 元,其中计入股本 19,250,000.00 元,资本溢价
666,598,438.71 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2)第 ZA16025 号《验资报告》。
(二) 2024 年度使用金额情况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696,497,582.90 元,
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145,523,551.7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泓博智源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泓博智源
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放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1939322110108 2022/10/26 232,931,100.00 已注销(注 1)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201012401487625 2022/10/26 387,068,900.00 已注销(注 2)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南 436483581912 2022/10/25 90,000,000.00 已注销(注 3)
汇支行
招商银行上海张
121949448010618 不适用 已注销
江支行
招商银行上海张
121949362410606 不适用 已注销
江支行
合计 710,000,000.00
注 1: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232,931,100.00 元,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
毕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办理了销户。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注 2: 公司“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387,068,900.00 元,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办理了销户。
注 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90,000,000.00 元,截止到 2024
年 7 月 15 日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于当日办理了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合计 21,932.58 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1,013.52 万元,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 919.06 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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