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1:44:4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6,398,629.48元,同比减少68.30%;实现营业利润-910,813,162.69元,同比减少264.60%;实现利润总额-989,148,768.24元,同比减少276.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4,371,576.99元,同比减少1,034.07%。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召集、召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 99 个议案(详见附件
1)。
(二)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49 个议案(详见附件 2)。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 0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4 月 0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 2024 年责任险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0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11 月 0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技术委
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24 个议案;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个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个议案;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共
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个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具体见附件 3)。
(五)进一步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编制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在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的同时,对临时需披露的事项也进行了及时、详细的披露,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从而更好的防范投资风险。公司认真编制了定期报告,并按规定对应披露的临时报告及时进行了披露。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全年共制作完成公告 238 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 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严格按照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实现股东决策。通过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网络远程等多种渠道加强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调研的工作,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记录及时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
2024 年度,公司共组织 1 次网上业绩说明会,6 次特定对象调研活动,并编
制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较为圆满,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执行情况
1、报告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都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
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对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进行了承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了保密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及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项的承诺函。
2、投资者调研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努力做好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在日常接待投资者调研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保密工作程序。在进行调研前,先对调研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备案,同时要求签署投资者(机构)调研承诺函,承诺在对外出具报告前需经上市公司认可。在调研过程中,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3、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其他重大事项未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以保证信息处于可控范围。
4、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和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2025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依照规定,及时合规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2、依照规定,及时合规组织召开董事会,充分发挥各位董事的专长,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要廉洁自律、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努力完成202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确保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较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4、强化管理工作,尤其是上市公司合规工作,确保公司经营风险可控。
5、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2024年度召开董事会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结果
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