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竹云)
公告时间:2025-04-22 21:17:20
证券代码:831834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谢竹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谢竹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1、本人基本情况
谢竹云,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会计专业副教授。1997 年 7 至 1999 年 1 月,任职于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干
部学校,担任助教;1999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先后担任讲
师、副教授、MPAcc 中心副主任;2011 年 12 月 2012 年 5 月,任职于加拿大约
克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担任访问学者。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谢竹云 7 7 0 0 否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根 据职责要求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
参会时间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
第四届董事 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的议案》
会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专门会议
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2 次) 2024 年 8 月 21 日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4 年 1 月 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沟通关
会审计委员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事宜。
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5 次) 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镇
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
2024 年 4 月 18 日 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监督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2024 年 4 月 25 日
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2024 年 8 月 21 日
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2024年10月29日
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薪酬与考
2024 年 4 月 18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核委员会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次)
三、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2024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 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
况。
四、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经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2、财务信息审查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能公正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5、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6、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两次权益分派,具体为: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
信重回报” 行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
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实施完毕。
上述权益分配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五、 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工作会议等方式,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8 天,并利用这些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 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外,还通过电话、微信等其他方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