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40:58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递送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 2025 年发展预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次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能较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公司实施使用SAP财务核算系统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合规有效。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23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1696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将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可方便公司进行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
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