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9:53:54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账期为 0-3 个月、 4-6 个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次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 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 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医药、食品、新能源等应用领域产品制造商,应收账
款信用损失风险较低。结合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应收账款坏账的实际情况进
行分析,0-6 个月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低,特别是 0-3 个月应收账款为账期内 应收账款,风险极低。同时,公司对累计 4个会计年度的应收账款数据,按迁 徙率、实际损失率计算出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比现行坏账计提比例更低。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结合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和公司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等数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10.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下同) 0.00
4-6 个月 5.00
7-12 个月 10.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及会计业务的相应变化,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相关会计估计政策进行了合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