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9:50:15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质效、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2024年,公司累计发电量35.38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20.9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1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公司将以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为引领,锚定主责主业发展主线,以项目为抓手加速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做好全年经营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坚持把项目开拓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锚定装机目标,发挥协同优势,全力以赴谋划争取省内外优质新能源项目资源,同时,加快推进常州武
进区前黄镇渔光一体项目、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更大力度推动规模增长;
2、持续优化生产管理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加强已投产项目设备可靠性管理,推进无故障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全面提升电化学储能项目运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
3、深度关注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绿电绿证市场及碳市场的政策理论和规则研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市场交易,推进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兑现,提升盈利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追踪行业前沿动态与创新趋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与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系统推进产业升级、技术突破与管理革新,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大行业共性及前沿技术攻关,聚焦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新型钠离子电池储能、新型钙钛矿光伏组件等领域,调动和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攻关,以创新引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加快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应用,深度挖掘生产数据价值,推动实现全链条安全管控与关键环节智能化监控。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合规治理与长期价值创造深度融合,健全公司良性发展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将立足最新证券监管和国企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做好新《公司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并修订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治理制度,健全决策运行机
制,确保公司内部制度与监管规则有效衔接,推动公司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在董事会层面优化风险委员会的会议机制设置,促进落实董事会监督职能。持续完善协同运作机制,推动构建合规管理、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协同体系。进一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ESG管理水平。公司重视ESG建设,将理念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并积极做好ESG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4月23日,公司发布了第3份ESG报告。2025年,公司还将继续深化ESG管理,从决策层、管理层及执行层三级架构着手,健全ESG治理架构设置。结合公司2024年印发的《江苏新能ESG指标管理手册》,推动体系化、标准化指标管理,更高标准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与诉求。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形成发展合力
“关键少数”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中发挥着战略引领与示范监督的核心作用,强化董监高等的责任,对于确保公司战略执行、防范治理风险、保障股东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一岗一契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合理地设定考核目标,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管理层决策与股东长期价值创造同频共振。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参与监管政策培训,及时传递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动态,强化治理规则理解与责任落实能力,系统性提升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水平,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效的履职体系,助力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
五、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确保在兼顾长远发展的同时,能够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现发展成果与股东价值增长的可持续共享。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注重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公司拟在2025年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采用“视频播放+文字互动”形式,动态展示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亲自出席,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同时,公司日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样化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主动、及时、高效回应投资者诉求与关切。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形式,通过社交媒体推送可视化报告等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突出关键内容,多渠道传递公司信息,让投资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公司。此外,为了使投资者更加便利、更加广泛地参加股东大会,2025年,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利用智能短信新媒介和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确保投资者及时方便知晓会议信息,改善参会投票体验,提升中小投资者网络投票参与度。
七、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