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54:34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00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0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满足《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二)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