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31:42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遵循(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全体成员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04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 四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08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次会议 月 26 日 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3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0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月 28 日
4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1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次会议 月 25 日
5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2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次会议 月 06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执行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该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需求,合理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制度要求,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将全力配合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公司监事会正式取消之前,全体监事将继续恪守勤勉尽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管理运作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发挥有效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