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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51:4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 2024 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 人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林慧婷:1988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2015 年至今在首都经济贸易
大学会计学院担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2023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个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期间与公司高管及 财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个人意见。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林慧婷 6 6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1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
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3、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年报制作期间,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就年报编制事项多次与公司财务总监和会计师沟通。针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我们对候选高管的提名、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4 年我们严格监督公司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时,我均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及 三季报期间公司组织参观了营口工厂,对公司经营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详见巨潮网: 2024-007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认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0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024-03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联担保情况
2024-019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数 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 1500 万元。
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分配利润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通过计算分析,风光股份 2023 年股利分配金额与 2022 年相比略有下降,现
金股利保障倍数大于 1,公司的利润分配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 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 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 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现场工作内容及独董会议
报告期内,5 月 27 日-5 月 30 日到公司参加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并参加会议
听取公司领导关于未来中长期发展规划,8 月 1 日-8 月 3 日到营口参与讨论审阅
公司半年报,10 月 19 日-10 月 22 日期间前往营口参加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在
参会期间,参观老厂的设备运行情况,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对于公 司未来战略规划、产品研发、资本运作、安全生产、采购销售、货物运输等方面 当前的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重点关注了在建工程转固、长短期银行 借款、存货价值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与财务经理以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交流。 10 月 29 日前往北京研发中心,进驻现场详细了解相关经费投入、权责分配以及
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对管理和运营有效性进行评估。12 月 25 日-12 月 28 日参观
公司各生产单元,了解一年内的运行情况,对公司年底财务状况做初步了解。
10、对财务数据的关注和分析
在报告期内运用风险评估分析性程序,选取细化的行业分类,定位可比上市公司,确定行业数据预期值,对风光股份财务报告数据展开财务数据趋势分析、比率分析等,重点关注企业的资产周转、成本费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和财务风险等方面,持续关注相关数据的合理性。
感谢各位董事、高管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林慧婷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 2024 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隋欣女士:197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3 月至今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我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全部亲
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 分发表了个人意见。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1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我全部亲自
出席会议。
3、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公司财务总监和会计师沟通。2024 年我们严格监督公司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时,我均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及 三季报期间公司组织独董视察公司厂区及各生产单元运行状况,使我对公司经 营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详见巨潮网: 2024-007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认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0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024-03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联担保情况
2024-019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获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通过。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数 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 1500 万元。
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 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 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 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 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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