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28:04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5-027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取消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 sunshine 阳光之城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章燎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35 人,代表股份 183,618,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175,038,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8 人,代表股份 8,579,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333 人,代表股份 15,050,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6,470,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8 人,代表股份 8,579,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3,504,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936,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52%;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3%;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5%。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934,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66%;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3%;弃权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1%。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3,493,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0%;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92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1%;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3%;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48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918,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49%;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7%;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4%。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228,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5%;反对 350,200 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660,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81%;反对 3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8%;弃权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1%。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章燎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燎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4,88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5%;反对 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8%;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88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5%;反对 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8%;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7%。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15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0%;反对 4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 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58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6%;反对 4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0%;弃权 4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4%。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48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8%;反对 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 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917,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0%;反对 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弃权 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5%。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45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8%;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 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888,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6%;反对 1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7%;弃权 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453,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反对 1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弃权 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885,008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