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41:38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渊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进行了合理的预估、并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进行决算并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以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竞争能力为重点,以 2025年经营计划为依据,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了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未来产品出口业务金额以及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 994,070 股后的总股本 83,005,9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00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以其所在的具体岗位确定其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
关联监事李渊先生、王雪女士、李卫红先生回避表决。上述 3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特制定本薪酬考核方案。
关联监事李渊先生、王雪女士、李卫红先生回避表决。上述 3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拟从银行融资金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以下文中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且均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润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融资及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26 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