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44:2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 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检 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 6 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共计 25 项议案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届次 召开时间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划申请
第二十五次会 2024.1.3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2.28
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五届监事会
2024.3.28 议案》
第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4.22
第三次会议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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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剩
第五届监事会
2024.8.27 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0.28
第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 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出席历次股东大 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其程序合法合 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规范。
2、检查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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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核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监督。经审核,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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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及时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2、坚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3、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坚持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投资、融资、资产收购、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行。
5、持续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监事会成员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的权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