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1 18:22:3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传化智联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 号文,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 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 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6,954,3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2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55.0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 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 号、天健验〔2015〕473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0,155.48 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 26,423.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467.5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 13,595.34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3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40,161.8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3,857.2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32,794.97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34,162.57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440,155.48
本年度投入金额 6.34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40,161.82
尚未使用金额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减: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26,692.02
累计理财收益 -
减:其他转出 5,467.96[注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857.21
[注 1]:2021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沧州公路港项目”“O2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及“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467.0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前主体,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累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467.53 万元。本期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结余 4,347.6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467.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与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
构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公
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众成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
构与 2020 年 3 月 9 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
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8 月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注销 35 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尚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说明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
传化物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137282293 138,568,903.29
宁围支行
濮阳传化公路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71252061920001
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大庆路支 9187 3,159.16
行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
传化物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04795197 本期注销
新城支行
梅河口传化公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80624111900010
港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梅河口城 9747 本期注销
南支行
临邑传化公路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61200551920037 本期注销
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临邑支行 06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202111990027
传化智联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8818 前期已注销
行营业部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
传化智联 银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