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11: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
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 第五届第四次会议 1、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6、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第五届第五次会议 1、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26 日 第五届第六次会议 1、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2024 年 10 月 25 第五届第七次会议 1、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次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的有关议案和报告以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
容均合法有效,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对各项决议执行有力,公司各项管理事务稳步推进;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审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等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厂房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关联交易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为优化公司厂区空间布局,提升产品生产环境,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提高管理协同效应,公司继续租赁紧邻公司厂区的控股股东厂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将参与编制或知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相关人员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的监督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核查,2024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十)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十一)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1)《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更加有效地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签字页)
王晓静 应浩森 陆立成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