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1 16:57: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天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6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7.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0,72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2201583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在《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 26,420.48 26,420.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74.67 12,074.67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58,495.15 58,495.15
2、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 26,420.48 26,420.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74.67 12,074.67
3 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8,495.15 68,495.15
3、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调整未对募投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 2024 年 11 月 2025 年 11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1 月 2025 年 3 月
3 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 2024 年 11 月 2025 年 11 月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备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103266888888 16,448,934.15 -
许昌分行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2483734191 42,039,714.31 -
长葛支行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7040180802715688 17,064,754.06 -
公司许昌长葛支行
4 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支 8111101012301562277 196,061.41 -
行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6410078801300002786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1050171630800001545 - 已销户
限公司长葛支行
合计 107,479,948.56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
24,22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银行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 产品预期年
化收益率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2025/2/25 至 1.3%/2.0%
2025/5/26
招商银行股份有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00 2025/3/3至2025/6/3 1.3%/2.0%
限公司许昌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2025/3/12 至 1.3%/2.0%
2025/6/12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00 2025/3/12 至 1.3%/1.95%
2025/4/14
中国光大银行股 2025/3/31 至 1.3%/2.3%/2.
份有限公司许昌 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00 2025/6/30 4%
长葛支行
中信银行郑州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5,220.00 2025/1/4至2025/4/3 1.05%/2.25%
水路支行
合计 24,220.00 - -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可按实施计划结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A) 12,074.67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B) 8,261.99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占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