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7:58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治理。现对本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9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鹏先
生、高倩女士、张志刚先生组成,选举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黄鹏先生任召集人。2023 年 9 月,高倩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
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 年 9 月 28 日,
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顾月勤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推举董事卜树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1、黄鹏先生:1949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会计
学教授。曾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财税学博士生导师。2015年至今任苏州大学新时代企业家研究院院长;2022 年 5 月至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2、顾月勤女士:197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23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强芯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强芯科技(南通)
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3 月 25 日至今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今任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卜树仁先生: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11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苏州市万祥电器成套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万祥科技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万祥科技董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黄鹏、顾月勤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黄鹏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2024-4-18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
2024-8-26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10-2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
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议案》。
2024-12-10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管理、督促及指导内审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及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计划实施内部审计。同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积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推进公司管理能力提升。审计委员会未发现 2024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确保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