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关于新光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5:3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233.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0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备案情况
1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16,493.00 绍 市 发 改 中 心 备
GMP 建设项目 [2012]10 号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嵊发改备案[2015]6 号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嵊发改备案[2014]98号
合计 21,178.00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拟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并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拟建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原“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1-007。该议案已于 2021 年3 月18 日经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对已完成建设的“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和“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等 2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
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原承诺投资金额 变更后计划投资金额 变更后预定可
(万元) (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
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 16,493.00 16,493.00 已结项并销户
设项目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51.24 已变更销户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1,573.19 已结项并销户
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 3,286.48 已完成,拟结
项目 项
合计 21,178.00 21,403.91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新光医药科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建设
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签订,不存在重大差异。具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截止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根据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公司根据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已结项的“年
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 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由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现代
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295,552.14 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尚未使用(未经审计),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新光医药 中国建设银行嵊 33050165653509669988 18,295,552.14 活期存款
科技 州支行
合计 18,295,552.14 -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进行结项。
截至 2025年3月31日,拟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 募集资 利息及 项目尚 项目预
序号 项目名 金计划 金累计 现金管 专用账 待支付 计节余 备注
称 投入金 投入金 理收益 户余额 金额 募集资
额 额 金金额
现 代 中 已完
1 药 研 发 3,286.48 1,620.95 164.03 1,829.56 119.86 1,709.69 成,
中 心 建 拟结
设项目 项
合计 3,286.48 1,620.95 164.03 1,829.56 119.86 1,709.69
注 1:项目尚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募投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