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5:30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永贵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
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
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7 日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8 日
2、《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 年 11 月 27 日 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幕消息、内部控制等
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通过专项调研、文件审阅
及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实现监督工作的参与
性、经常性和有效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三会运作严格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24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及财务状况实施专项监督,通过审阅财务报告、开展专项检查及列席重大财务决策会议等履职方式,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资金运作规范透明、整体财务状况稳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会计核算体系严谨规范,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变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审计准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结论与监事会核查结果一致,客观公允地呈现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质量。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检查,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进展的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针对所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各项决议的开展,不存在未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
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 年度,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通过审阅内控文件、执行抽样测试及开展专项访谈等履职方式,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实施专项核查。
监事会确认:公司已构建覆盖治理结构、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及业务流程的全维度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设计符合监管规范且与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性相匹配,在执行层面通过常态化内审机制与数字化风控系统实现了业务流程关键节点的有效管控;《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翔实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及持续优化措施,其结论与监事会独立核查结果相互印证,公司内控治理整体处于规范有效运行状态。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