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5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郭忠勇,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
师、高级营销师。1981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
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
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出席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2
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能够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积极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相应准备,同时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事专门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备注
次数
5 5 0 0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履职过程中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4年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2023 年度工作履 同意
2024 年 2024 年 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4 月 19 日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 同意
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同意
第一次会议 4 月 19 日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同意
2024 年 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5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同意
第二次会议 日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同意
职情况及年度考核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同意
案》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4 月 19 日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同意
案》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2024 年 2024 年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8 月 22 日 《关于<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同意
案》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10 月 17 日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 同意
议案》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同意
第四次会议 12 月 31 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4 月 19 日 《关于向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增 同意
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第二次会议 6 月 4 日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8 月 22 日
2024 年 2024 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
第四次会议 10 月 17 日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