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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照波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3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照波)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的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0 月 24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照波,男,1977 年 0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
经济师。曾任职于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浙江力诺独立董事。现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BOP Industries Limited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现场方 通讯方 是否连
姓名 应参会 式出席 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应参会 出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次数 数
参加
唐照波 7 2 5 0 0 否 3 3
本人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增资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度任职期间,除了行使对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外,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其他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临时)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任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董事提名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晓宇先生、王秀国先生、余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照波先生、黄志雄先生、周崇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会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修订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本人对公司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修订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除上述事项外,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
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地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股东和员工。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述职人(唐照波):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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