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卢昂荻)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14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卢昂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昂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管理大学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 9 月-12 月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
时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任期内,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9月-12月任期内,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在选举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后对所有议案资料认真审核,并与其他委员深入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后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3、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内控报告等;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及时沟通。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公司积极予以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担任财务审计的专业资质,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审议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