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22:07:1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谢海虹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关少凰女士、孙令玲女士、谢海虹女士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