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1:54:16
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
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5 年 3 月 21 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 45 号)。根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 2021 年、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同时, 2021 年、 2022 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69 亿元,且占
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3.83%。
公司股票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
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1.9 条规定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1.9 条、第
10.5.10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
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
日,本所对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
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