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57:06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主要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人力资源、货币资金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程序执行。在评价过程中,董事会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穿行测试等董事会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其中,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人力资源
公司在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人才发展、薪酬管理、绩效与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定了与之匹配的政策与流程,并持续优化。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订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时,对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等均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内外部风险的管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
3.主要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综合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等控制措施,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业务
活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及工作流程,控制公司总体风险,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外投资行为、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核工作,对公司的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控制。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控制。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
(4)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营养食品销售内部控制制度》《仪器器材销售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客户开发与档案管理、客户信用控制、合同审批与签订、销售价格、对账、开具发票、收款、退换货等业务流程、职责分工、权限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对公司销售管理活动进行了有效性控制。
(5)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物资的请购、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与入库、对账、供应商开具发票、付款的申请和审批等业务环节流程、职责分工、权限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对公司物资采购、付款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
(6)生产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生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产销协调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生产计划、生产工艺、生产耗费、生产质量与安全等业务环节的流程、职责分工、权限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对公司生产管理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
(7)人力资源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有《人力资源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考勤、员工离职、薪酬与考核等环节流程、职责分工及权限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8)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有《资金营运内部控制制度》,对库存现金使用范围、收支管理、银行印鉴管理、保险柜管理、银行账户与网络结算账户管理、网银管理、银行单据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用于规范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使用,防止货币资金的违规使用、被盗、挪用等行为的发生。
(9)存货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有《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对存货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与发出、退库、盘点与减值、报废与处置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用于规范存货收发的各个环节。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制定有《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持续不断地识别、收集、整理与归纳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各种信息。公司建立了横向和纵向相互通畅、贯穿整个公司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重要信息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传递。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专门人员对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与内控检查评价工作,为本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导致对营业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1%≤ 错报金额>营业收
收入潜在影响程 入的 1% 错报金额≤营业 入的 3%
度 收入的 3%
错报导致对净资 损失金额<净资产 净资产的 0.5%≤ 损失金额>净资产
产潜在影响程度 的 0.5% 损失金额≤净资 的 1%
产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更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金额<净资产 净资产的 0.5%≤ 损失金额>净资产
额对净资产的影 的 0.5% 损失金额≤净资 的 2%
响程度 产的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相关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