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35:05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和 4 月 18 日披露
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9)。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并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