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19:14: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众成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
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6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0.00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
及保荐费 3,200.40 万元后,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6,809.60 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151.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57.86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1,829.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1,829.60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 75,657.86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03.33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 83,943.58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81,461.33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2.25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417.61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 7333510182100024971。
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 年 12 月,公司披露了《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列示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嘉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善支行 905101201900024747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5 年 7 月 17 日销户,
余额 12.78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7333510182100022095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5 年 7 月 29 日销户,余额 0.36 元
转 入 公 司 基 本 账 户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善 支 行
1204070029300028420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5 年 8 月 4 日销户,余额 0.02 元转
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7333510182100022763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5 年 7月 29日销户,余额 38.99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 6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截
至 2023 年 5 月末,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333510182100024971)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不再使用。因此,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账户内的结息资金 0.80 元划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的普通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 28,474.00 万元调减为 26,344.00 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24 年 10 月,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417.61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时止的利息)全部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即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204070029300110784)办理完毕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 2015年 6 月延期至 2017年 6 月。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 3,000 吨高阻隔
2017 年 6 月调整至 2019 年 6月。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
的项目“年产 3,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及 3,000 吨 EVOH 阻隔热收缩膜
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2023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计划延期 18 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 2023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9月。
2024 年 8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 28,474.00 万元调减为 26,344.00 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