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金波)
公告时间:2025-04-18 19:06:38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高金波,196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工作人员,共青团北京市委干事,中国政法大学校办、外办秘书、支部书记,(中国)华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外管理》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界金鲵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度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7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会议使用情况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10 7 6
9 1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重要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会后持续关注各议案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类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1 3、《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经营性关联交易 同意
月 11 日 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2024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2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月 26 日 第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监高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内容进行研究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共计 18 天,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形式,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除此之外,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要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审查和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好独立董事工作,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重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期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些学习包括:深圳交易所第 137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2023-12)、北京市上市公司 2024 年度(11 月)第十期、第十二期董事监事专题培训、深圳交易所第 14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2024-9),并获得相应学习证书。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金波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