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8 16:46:51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翔先生、王晓芳女士、顾全根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自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相关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独立董事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