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3:46:01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 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亚香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瑞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南方路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王世民,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蔡金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员工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