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储敏)
公告时间:2025-04-17 19:38:5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储敏,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扬州工学
院担任教师;1993 年 6 月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工作,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知识产权法学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共召开 2 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现场 通讯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会议
储敏 6 1 5 0 0 0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未召开提名
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1、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总结及2024第一季度工作计
审计委员会 4 4 划的议案》;2、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
于2024年第一季度总结及2024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3、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
储敏 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二季度总结及 2024 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4、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总结及 2024 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1、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
薪酬与考核 议案》;2、审议《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委员会 2 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上,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审议
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
平。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5 次,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
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对 2024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审议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对公司决策程序进行审查,开会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会议审议资料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2、审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3、审议《关
储敏 独立董事专 5 5 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4、审议《关
门会议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审议《关于与专
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
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
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内部审计
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及时
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除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本人还安排时间到公司或子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
察、调研,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
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经营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经济形势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利用个人专业特长为
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积极
开展工作,其中现场工作 16 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
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