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8:54:51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 107 会议室召开。同
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97
代表股份数(股) 874,527,50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8.0938
其中
2.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0
代表股份数(股) 818,668,5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7444
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87
代表股份数(股) 55,858,95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494
2.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596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65,186,98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757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881,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 6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58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40,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6%;反对 6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7%;弃权 58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7%。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92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反对 16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436,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8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4%;反对 16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弃权 436,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863,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 6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600,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23,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6%;反对 6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2%;弃权 600,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1%。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856,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 63,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606,7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16,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3%;反对 63,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8%;弃权 606,7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8%。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857,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 6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606,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1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21%;反对 6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5%;弃权 606,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4%。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73,863,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 150,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513,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23,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5%;反对 150,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05%;弃权 513,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唐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