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6:15:01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所涉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4,088,833.4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按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82,880,000 股扣除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 5,776,030 股 A 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69,275,992.50 元人
民币(含税),占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02%。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告》。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
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姜述安、
秦明、朱疆燕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刘洪兵、
谭素清、谭秀连、朱疆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欣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