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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21:30:40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5-008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视频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遂运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独立董事刘永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
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 2024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杨晓鹏先生对公司 2024 年公司运营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并对 2025 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15、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行业 2025 年发展预测数据,公司编制了《2025 年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为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应当现金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股票股利方式。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 238,709,600.31 元。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2025 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根据各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01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后 6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独立董事刘永锋、任保增、许尽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02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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