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19:41:46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
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监
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程玺先生,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黄红彬先生,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证券类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拟):安素强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安素强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红彬先生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程玺先生
2024 年 11 月 15 日因在公司 2023 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
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被河南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程玺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红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素强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5 万元。2025 年
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说明;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