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18:01:5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 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认真、客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祝韻女士:52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及数据分析师职业资格。历任贵州省审计厅科员,贵州省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贵州明建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经理、首席合伙人。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7 次,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召集并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20 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机构的沟通;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差异化推广应用项目因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专门就审计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交流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阅披露信息,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贵州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管理、运营、投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了解了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关注了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审阅了有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均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召开董事会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公司聘任彭松涛先生为总经理,《关于选
举董事的议案》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彭松涛先生、冯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本人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相关选举及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
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兑现及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约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者
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祝韻
2025 年 4 月 17 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