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金山)
公告时间:2025-04-15 19:45: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金山,经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任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
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金山,男,1971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助理、系主任和副院长,曾任华联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授、博士生导
师,暨南大学投资咨询(研究)中心主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局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局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局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
亲自出席董事局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具 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董事局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局会议
刘金山 1 1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并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议案认真审议, 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
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了解
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 天,充分利用出席董事局会
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查阅公司相关报告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相关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现场工作。
三、2024 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2024 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局秘书和委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 年,我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践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与法规政策变化,积极参与战略规划、风险防控等关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金山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