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9:02:44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股份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81,145,095.00 元,本年度股份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2,041,995.16 元,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
13,204,200.00 元,减去支付应付股利 39,671,114.01 元,截止 2024 年末母公
司实际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260,311,776.15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150,782,278.80 元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中 实 际 可 分 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21,483,169.86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482,169,538.86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0,311,776.15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 400,769,24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3,581,003 股后的总股本,即 397,188,24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79,437,648.6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158,875,29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59,644,543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
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监事蔡行海、杨琼琼,回避
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所需,我们一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2,15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及 2024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28 元/股调整为 4.1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 95.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