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久立特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8:11:32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4 月 15日(星期二)14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4 月 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郑周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7,170,72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8,543,377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8,627,343股。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82 人(代表股东 184 名),代表股份 546,563,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162 %。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东8名),代表股份 365,520,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31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1,043,04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47%。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8 人,代表股份182,276,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47%。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546,467,2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
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180,0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
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546,467,3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
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180,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
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546,514,3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227,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1%;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 546,514,3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227,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1%;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46,533,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246,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83,780,5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246,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志江、李郑周、王长城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借贷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46,518,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
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231,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46,476,8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
反对 7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18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
反对 7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46,092,2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8%;
反对 44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1,805,0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5%;
反对 4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7%;
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36,424,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5%;
反对 7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2,193,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
反对 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李郑周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吴锦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立特材002318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