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8:07:4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孔宁宁)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在担任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孔宁宁女士,1973 年 5 月出生,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3 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 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11 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国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分别在荷兰尼津洛德大学、美国西东大学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任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主持并参与国家和省部级课题 1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和译著 10 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40 余篇。目前担任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孔宁宁 7 3 4 0 0 否 2
本人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我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 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管
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2024 年本人出席专业委员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
名称 成员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次数
2024 年 03 月 12 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 同意
日 审计的相关事项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3 年度
2024 年 04 月 1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日 告、2024 年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董事会 孔宁宁、彭 通合伙)的议案
审计委 学军、刘兰 5
员会 玉 2024 年 04 月 24 一季报相关议案 同意
日
2024 年 08 月 23 半年报相关议案 同意
日
2024 年 10 月 25 三季报相关议案 同意
日
坚持主业,充分发挥
公司优势,引领行业
董事会 贺国英、孔 2024 年 04 月 15 审核公司发展战略与 发展趋势,为行业搭
战略委 宁宁、贺素 2 日 方向 建平台,成为拥有一
员会 成 流原皮资源、一流设
计人才、一流生产基
地、一流销售渠道、
一流裘皮品牌的现代
化国际知名裘皮企
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同意注销河北华斯裘
2024 年 08 月 23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皮小镇实业有限公
日 决议 司。
董事会 刘兰玉、孔 董监高薪酬与信息披
薪酬与 宁宁、郗惠 1 2024 年 4 月 15 审核公司董事、高级 露一致.提交了董事
考核委 宁 日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会审核报告
员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4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企业
发展的现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以及重要事项的汇报,了解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报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
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抽查公司的三会资料档案,财务资料,关注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承诺履行、分红政策执行等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有效地监督 检查,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否合理,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关注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变化,关注公司的合规运作,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相关制度的调整与修订提出自己的见解。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事项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内容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后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建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