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8:07:42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或“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惠平,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12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因江西中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PO申报审计项目资金流水核查工作不到位、底稿编制不规范,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警示函。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议,通过对政旦志远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应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