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天虹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6:11:41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肖章林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提升公司长期价值。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间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7.54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3)若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 2 亿元(含)。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54元/股、回购股份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893,89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0%;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54 元/股、回购股份金额上限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525,19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7%。
具体的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时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股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3)公司因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4)如出现新的回购股份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5)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授权公司经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7)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涉及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协议、合同和文件等;
(8)授权公司经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各项子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2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天虹股份002419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